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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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粒装0.2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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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市宇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绿色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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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672 |
国药准字Z36021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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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扩张血管,增进冠状动脉血流量。用于心绞痛,亦可用于心肌梗塞等。 |
(1)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猝死)、高原性肺心 病。 (2)脑血管疾病,如脑血管意外(短暂脑缺血发作、缺血性脑梗塞、腔 隙性脑梗塞)、脑动脉硬化、血管性老年痴呆。 (3)高脂血症、高纤维蛋白原血症、高粘血症、高凝状态、动脉粥样硬 化症等的治疗和预防。 (4)恶性肿瘤:对恶性肿瘤有增强放疗、化疗的抗癌效果,缓解骨髓抑制、有明显稳定白细胞的计数或升白细胞作用与降低毒副作用以及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可用于肝癌、肺癌、胃癌、乳腺癌、胰腺癌 、结肠癌、恶生淋巴瘤等。是有价值的辅助治疗药物。 (5)可用于糖尿病、肾病结合征、脂肪肝等合并上述高脂血症等的辅助 治疗药。 (6)可有于自由基过多的其他疾病,如辐射损伤,衰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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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ml,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10~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
服用二十天为一个疗程,每日3次,每次服用一粒,饭后服用。久治不愈或病情复发者,每日3次,每次2粒,其效果更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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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全身性损害: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紫绀、发热、寒战、晕厥等。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胸闷、咳嗽、喘憋、喉水肿等。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 |
临床应用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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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含有丹参、降香制剂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2.香丹注射液含有聚山梨酯-80,对聚山梨酯-80类制剂过敏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出血病人慎用或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有脑出血或胃出血病人在出血期间禁止服用,出血停止后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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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参降香.辅料为聚山梨酯80. |
茶色素(Tea Pig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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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翠绿色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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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和长期连续用药。4.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慎用。5.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品以及配置后的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得使用。6.药品稀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不得随意改变稀释液的种类、稀释浓度和稀释溶液用量。配药后应坚持即配即用,不宜长时间放置。7.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中药注射液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8.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9.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缓慢滴注,同时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采取积极措施救治患者。 |
出血或有出血倾向的病人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