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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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l:盐酸格拉司琼3mg(以C18H24N4O计)与氯化钠0.4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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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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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426 |
国药准字H2001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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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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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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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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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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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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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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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辛、微苦。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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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