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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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72丸 |
1mg(按C18H24N4O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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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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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034 |
国药准字H20094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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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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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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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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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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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白术﹑半夏﹑陈皮﹑豆蔻﹑茯苓﹑甘草﹑广藿香﹑厚朴﹑木香﹑砂仁﹑香附﹑枳实。 |
盐酸格拉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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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辛、微苦。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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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 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