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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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0g |
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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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世康特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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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967 |
国药准字H2001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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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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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每40g加温开水至160ml,混匀。口服、鼻饲或胃管滴入,第一天用量500~1000ml,以后逐渐增加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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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尔发生恶心、呕吐、腹涨、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出现过敏性皮疹。也可能产生头晕、嗜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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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有严重消化道和吸收功能障碍的患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 三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
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1.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禁用。 2.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3.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禁用。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禁用。 5.严重凝血障碍者禁用。 6.严重心衰患者禁用。 7.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8.肝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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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酪蛋白钠盐(或钙盐)160.0g、大豆油(或中链甘油三酯)9.0g、 糊精(或麦芽糖) 800.0g 、钾 3.32g 、钠 2.6g 、钙 2.0g 、镁 0.5g 、氯 5.0g 、磷 1.75g 、铁 30.0mg 、锌 38.0mg 、锰 5.0mg 、铜 2.5mg 、碘 0.25mg 、钼 0.25mg 、铬 0.2mg 、硒 0.15mg 、维生素A 33.2μg 、维生素D 40μg 、维生素E 50.0mg 、维生素B1 5.0mg 、维生素B2 5.0mg 、维生素B6 10.0mg 、维生素C 0.6g 、维生素B12 20.0μg 、维生素K 0.15mg 、烟酰胺 50.0mg 、泛酸 20.0mg 、叶酸 1.0mg 稳定剂适量。全量 1000g |
本品主要成分是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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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至淡黄棕色的粉末,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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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糖尿病,高剂量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与其他糖代谢异常者慎用。 2. 与香豆素衍生物合用时,可影响本品中维生素K、维生素A的含量。 3. 避免同时使用抗酸剂,明显的沉淀物会导致营养物质滞留胃内。 4. 本品与大剂量维生素A的营养物质同时用于孕妇时应慎重,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天。 5. 配制后应在冰箱存放,当日用完。 |
1.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2.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3.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4.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5.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6.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应建议患者避免使用镇痛药物。 7.本品可能损害女性的生育能力,因此不推荐用于准备受孕的女性。对于受孕困难或正在进行不服原因检查的女性患者,应考虑终止使用本品。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