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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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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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经纬药业有限公司 |
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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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760 |
国药准字H35021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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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由伤风感冒所致的鼻塞、昆虫叮咬、皮肤皲裂、轻度烧烫伤、擦伤、晒伤及皮肤瘙痒等。 |
迪康氨林酚咖胶囊对常见的头痛、牙痛、神经痛、关节痛、肌肉痛、伤风感冒发热等都有很好的疗效、总有效率达90.3%,服用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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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伤风感冒涂于鼻下;昆虫叮咬或皮肤皲裂等,涂于患处,一日3~4次。 |
成人每次一粒、每日三次,儿童用量酌减,必要时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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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症状。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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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胃肠道出血者禁用。消化道溃疡者禁用。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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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水杨酸甲酯3.33毫克、樟脑90毫克、薄荷脑13.5毫克、松节油0.83毫克。辅料为: |
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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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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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若伤风感冒长期未愈或同时有发烧者,不宜用本品,应到医院诊治。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本品含有水杨酸甲酯,婴儿不宜长期使用。6.本品不应大面积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5天,长期或大量服用,可导致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严重者可致肝细胞坏死。 2.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3.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4.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5.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