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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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40粒重3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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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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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16 |
国药准字Z3302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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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养阴润肺。用于肺肾两虚,咳嗽气喘,咽干口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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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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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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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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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北沙参、熟地黄、麦冬、牡丹皮、山药、山茱萸(蒸)、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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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粘稠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甘、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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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