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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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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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河北万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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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327 |
国药准字Z20054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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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宣肺散寒,祛痰止咳。用于外感风寒、肺气不宣所致的咳喘,症见头痛鼻塞、痰多咳嗽、胸闷气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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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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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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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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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陈皮、生姜、法半夏、青皮、苦杏仁、麻黄、紫苏叶、五味子、桑白皮、炙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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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粘稠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浅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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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阴虚干咳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及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