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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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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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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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327 |
ZC201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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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本品用于咳嗽痰多,咳痰不爽,咽喉干燥,喉痒,胸闷气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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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每次10-15ml,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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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曾有一例“急性喉水肿”的文献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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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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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法半夏、罗汉果、川贝母、枇杷叶、桔梗、苦杏仁、橘红、紫菀、款冬花、远志、甘草、瓜蒌子、薄荷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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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粘稠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深棕色稠厚的半流体;具杏仁香气,味甜、辛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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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