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6g |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327 |
国药准字Z120202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疏风解热、止嗽定喘。用于咳嗽痰喘,日夜不息,不能安眠,呼吸困难、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
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牡丹皮, 桔梗, 北沙参, 百合 ,石膏, 天冬 ,麦冬 ,麻黄, 陈皮 ,苦杏仁 ,前胡, 紫菀 ,款冬花 ,五味子, 黄芩 ,天花粉, 薄荷脑。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粘稠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片;气微香,味凉,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喘,其表现为气粗息涌,喉中痰鸣如吼,咯吐不利,口渴喜饮。 3.哮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明显,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