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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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袋装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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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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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561 |
国药准字Z23021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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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消食导滞,祛痰,通便。适用于小儿停乳停食,腹胀便秘,痰盛喘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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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0.3克,一岁至三岁一次0.6克,四岁至六岁一次1克,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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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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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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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炙甘草。 |
大黄、牵牛子(炒)、槟榔、人参、朱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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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粘稠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黄棕色至黄褐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而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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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脾虚泄泻,消化不良者不宜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