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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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万单位 |
0.125gx10粒x2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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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白云山东泰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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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5590 |
国药准字H44023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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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治疗敏感革兰氏阳性菌所致感染,如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支合并肺部感染、急性扁桃腺炎、急性乳腺炎等。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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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1.6g,分3~4次服用。 |
1.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最高剂量一日4g。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 500mg。 2.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口服12.5~5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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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较红霉素低,偶见皮疹和瘙痒。 |
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腹痛、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感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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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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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吉他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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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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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本品为抑菌性药物,要按一定时间间隔给药,以保持体内药物浓度,利于药效的发挥。 3.本品与红霉素有交叉耐药性。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本品偶可引起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 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7.因不同的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1.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者应酌情减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