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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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 |
5ml: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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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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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928 |
国药准字H20113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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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高脂血症。适用于严重Ⅳ或Ⅴ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等治疗无效者。也适用于Ⅱb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其它血脂调节药物治疗无效者。鉴于本品对人类有潜在致癌的危险性,使用时应严格限制在指定的适应症范围内,且疗效不明显时应及时停药。 |
适用于慢性肾衰长期血透病人因继发性肉碱缺乏产生的一系列共发症状,临床表现如心肌病、骨骼肌病、心律失常、高脂血症,以及低血压和透析中肌痉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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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3~0.6g,一日2次,早餐及晚餐前30分钟服用。 |
每次血透后推荐起始剂量是 10~20mg/kg,溶于 5一10ml注射用水中, 2~3分钟 1次静脉推注,血浆左卡尼订波谷浓度低于正常(40~50umol/L)立即开始治疗,在治疗第3或第4周时调整剂量(如在血透后5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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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如消化不良、厌食、恶心、呕吐、饱胀感、胃部不适等,其它较少见的不良反应还有头痛、头晕、乏力、皮疹、瘙痒、阳萎等。2丨偶有胆石症或肌炎〈肌痛、乏力)。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它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3.偶有肝功能试验(血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胆红素、碱性磷酸酶增高)异常,但停药后可恢复正常。4.偶有轻度贫血及白细胞计数减少,但长期应用又可稳定,个别有严重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骨髓抑制。 |
主要为一过性的恶心和呕吐,身体出现特殊气味、恶心和胃炎不常发生,由于引起这些反应的病理复杂,很难估测这些反应的发生率主要为一过性的恶心和呕吐,身体出现特殊气味、恶心和胃炎不常发生,由于引起这些反应的病理复杂,很难估测这些反应的发生率。 口服或静脉注射左卡尼汀可引起癫痛发作,不论先前是否有癫病病史,先前有癫痫发作的患者,可诱发癫痫或使癫痫加重。 在一项慢性血透患者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出现的不良反应(不考虑因果关系,仅报道发生率>=5%的反应)主要有: l)全身系统:胸痛、感冒症状、头痛、注射部位反应、疼痛等; 2)心血管系统:心血管异常、高血压、低血压、心动过速等; 3)消化系统: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等; 4)内分泌系统:甲状腺异常等; 5)血液淋巴系统:贫血等;6 )代谢系统:高钙血症、高钾血症、血容量增多症等; 7)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压抑等; 8)呼吸系统:咳嗽、咽喉炎、鼻炎等; 9)皮肤:瘙痒、皮疹; 10)泌尿系统:肾功能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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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吉非罗齐过敏者禁用。2.患胆囊疾病、胆石症者禁用,本品有可能使胆囊疾患症状加剧。肝功能不全或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的患者禁用,本品可促进胆固醇排泄增多,使原己较高的胆固醇水平增加。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因为在肾功不全的患者服用本品有可能导致横纹肌溶解和严重高血钾;肾病综合征引起血清蛋白减少的患者禁用,因其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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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吉非罗齐。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旋卡尼汀,辅料为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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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胶囊。内含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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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诊断有干扰,血红蛋白、血细胞压积、白细胞计数可能减低。血肌酸磷酸激酶、碱性磷酸酶、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可能增高。2.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①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②肝功能试验;③血脂;④血肌酸磷酸激酶。3.治疗3个月后如无效即应停药。如用药后临床上出现胆石症、肝功能显著异常、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也应停药。4.本品停用后血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可能反跳超过原来水平,故宜给低脂饮食并监测血脂至正常。5.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 |
在肠胃外治疗前,建议先测定血浆卡尼汀水平,并建议每周和每月监测,监测内容包括血生化,生命体征,血浆卡尼汀浓度(血浆游离卡尼河水平为 35~60mol/L)和全身状况. 药品在使用前务必用眼仔细观察有无异常和变色 药代动力学和临床研究表明,用左卡尼汀治疗血液透析的ESRD患者,可以提高血浆中左卡尼汀的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