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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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0.25g*2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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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深圳高卓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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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695 |
国药准字H4402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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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用于呼吸道,泌尿系统等感染。 |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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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100-300mg,最多不超过400mg,每日口服一次,疗程一般5-10日,可据病种及病情适当增减疗程。 |
口服:1.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3.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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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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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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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为司帕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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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药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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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5.下列情况应慎用:(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