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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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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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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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83 |
国药准字H1097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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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具有解表,散寒,除湿功效。用于外感风寒挟湿导致的恶寒发热无汗,头痛且重,肢体酸痛。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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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姜葱汤或温开水送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温开水冲服,4~8岁儿童,一次0.5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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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 |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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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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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羌活 、防风、苍术、细辛、川芎、地黄、白芷、黄芩、甘草。 |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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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微苦。 |
本品为白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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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风寒挟湿、内有郁热证,风热感冒或湿热证慎用。2.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品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