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mg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548 |
国药准字Z2004003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HIV(人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的联合用药。 |
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
|
用法用量 |
本品用药间隔为12小时,服药与进餐无关。 成人:体重≥60kg,一次40mg,一日两次;体重<60kg,一次30mg,一日两次。 儿童:体重<30mg,一次1mg/kg,一日两次;体重≥30kg,按照成年患者给药。剂量调节:患者服药后若出现手足麻木、刺痛,需注意外周神经病变。这些症状在少年儿童中难以发现。若治疗中出现以上症状,应立即终止司他夫定的治疗,症状可自动消失。但在某些病例中症状会加剧。待症状完全消失后,成年人可用以下剂量继续服药:体重≥60kg,一次20mg,一日两次;体重<60kg,一次15mg,一日两次。儿童用量为推荐剂量的一半。继续使用本品后,若再发生神经病变,需考虑完全停止本品治疗。 血透患者:推荐剂量为:体重≥60kg,20mg/24小时;体重〈60kg,15mg/24小时,在完成血透后或非血透日的同一时间服用。 |
静脉注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5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次。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10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4次。 |
|
副作用 |
15~21%的病人出现外周神经症状,另外常出现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寒颤、发热、头疼、腹痛、腹泻、恶心、失眠、厌食。低于1%的病例出现胰腺炎,另有贫血、白细胞缺乏症和血小板缺乏症,乳酸性酸中毒、肝脂肪变性、肝炎和肝功能衰竭、肌肉疼痛。其它可见焦虑、抑郁、神经炎、眩晕、嗜睡、神经痛、精神错乱、哮喘、呼吸困难。 |
个别患者出现皮肤痒感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
成分 |
主要成分:司他夫定 |
红花,赤芍,川芎,丹参,当归。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
注意事项 |
1 警惕外周神经痛:外周神经痛表现为手脚麻木、刺痛。有外周神经痛病史的病人发病率较高,应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剂量,并谨慎使用任何会加剧外周神经痛的药物。 2 乳酸性酸中毒∕脂肪变性重度肝肿大:包括司他夫定在内的抗逆转录酶核苷类似物单独或联合用药会产生乳酸性酸中毒和肪变性重度肝肿大,甚至致命的病例均有报导。这些病例多发于妇女。当予任何病人以司他夫定时,应小心,特别是对已发现肝疾病的患者。病人一旦在临床或实验中发现乳酸性酸中毒或脂肪变性重度肝肿大应停止用药。 3 胰腺炎:胰腺炎可能致命,与去羟肌苷和∕或羟基脲联用时发生胰腺炎的几率增高。故有胰腺炎史或先期症状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用药。 4 本药不能治愈HIV感染,患者仍可能患HIV感染引起的疾病,如机会致病菌感染,另外,本药也不能预防HIV通过性接触或血液传染。 |
1.在治疗由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及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时,在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联合使用本品。 2.本品与其他注射剂同时使用时,要用50ml生理盐水间隔,不宜混合使用。 3.本品在静脉滴注过程中禁止与其他注射剂配伍使用。 4.在使用本品前,如发现本品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浑浊、毛点、絮状物、沉淀物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