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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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g*10袋 |
0.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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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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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073 |
国药准字H20123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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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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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水冲服,一次12~24g(1~2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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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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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用。 |
对拉米夫定或制剂中其他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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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板蓝根、忍冬藤、山豆根、川射十、鱼腥草、重楼、贯仓、白苗、青蒿,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主要成分为拉米夫定。化学名:(2R-顺式)-4-氨基-1-(2-羟甲基-1,3-氧硫杂环戊-5-基)-1H-嘧啶-2-酮。 分子式:C8H11N3O3S 分子量:22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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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略苦。 |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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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 |
1.治疗期间应对患者的临床情况及病毒学指标进行定期检查。 2.少数患者停止使用该品后,肝炎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如果停用该品,要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若肝炎恶化,应考虑重新使用该品治疗。 3.患者肾功能不全会影响拉米夫定的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的患者,不建议使用该品。肝脏损害不影响拉米夫定的药物代谢过程。 4.该品治疗期间不能防止病人将乙型肝炎病毒通过性接触或血源性传播方式感染他人,故仍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5.目前尚无资料显示孕妇服用该品后可抑制乙型肝炎病毒的母婴传播。故仍应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乙型肝炎免疫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