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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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 |
10mg/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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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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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644 |
HC2017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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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作用于中枢性阿尔法-2肾上腺受体,增强运动神经元突触前抑制作用,从而改善肌肉的强直痉挛状态。在临床上主要用来治疗大脑以及脊髓外伤、脑出血、脑梗死以及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疾病所引起的肌张力增高、肌肉痉挛或者是肌肉强直。 |
本品用于缓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 脑血管病、脑性瘫痪、脑膜炎、颅脑外伤。多发性硬化症、脊髓空洞症、脊髓肿瘤、横贯型脊髓炎、脊髓外伤和运动神经元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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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于疼痛性肌痉挛时:口服,一次2mg,一日1-3次。通常初始剂量一日2mg,可逐渐增加剂量,分次服用。初始剂量通常在临睡前服用。用于中枢性肌强直时:应根据患者需要作剂量调整,初始剂量不应超过一日6mg,(分3次服用)。通常一日12-24mg,(分3-4次服用)的用量已可获得良好的疗效。 |
口服。 1、成人:推荐初始剂量为5mg,每日3次,后逐渐增加剂量,每隔3天增服5mg,直至所需剂量,但应根据病人的反应具体调整剂量。对本品作用敏感的患者初始剂量应为每日5-10mg,剂量递增应缓慢。常用剂量为每日30-75mg,根据病情可达每日100-120mg。 2、儿童:每日剂量为0.75-2mg/kg体重。对10岁以上儿童,每日最大剂量可达2.5mg/kg体重。通常治疗开始时每次2.5mg,每日4次。大约每隔3天小心增加剂量,直至达到儿童个体需要量。推荐的每日维持治疗量如下:12个月-2岁儿童:10-20mg。2-6岁儿童:20-30mg。6-10岁儿童:30-60mg(最大量7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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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导致治疗终止的一般性的不良事件:在多剂量,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264名病人给予替扎尼定,261名给予安慰剂,药物处理组中包括几种严重的不良事件在内的不良反应的发生比安慰剂对照组频率更高。多剂量安慰剂对照研究中,由于不良反应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给药的患者在接受替扎尼定治疗的264名病人中有45名,给予安慰剂的261名患者中有13名。当退出治疗后,他们常常叙述有2个或以上的停止服药的理由。导致停药的最常出现的不良事件有:疲乏,嗜睡,口干,痉挛程度或张力增加和头昏。其中,乏力,嗜睡/镇静,口干和头昏为最常发生的与替扎尼定相关的不良事件,有3/4的病人认为这些不良事件是轻度-中度,1/4的病人认为很严重;这些不良事件有剂量依赖性。 2、单剂量给予安慰剂对照的142名受试者参与的研究中,除了上述最常见的不良事件之外,还有低血压和心动过缓。 3、研究中观察到的其他不良反应:在另外的1187例病人临床研究中观察替扎尼定的不良事件。这些研究,有的是随机双盲,有的是开放研究;有的为安慰剂对照研究。 |
不良反应主要是于治疗开始时、剂量增加过快、剂量过大的患者,不良反应常为暂时性的,减少剂量后可减弱或消失;其程度也较轻,一般不需停药。对有精神病史者或伴有脑血管疾病(如中风)和老年患者,不良反应可能较为严重。 1、中枢神经系统:治疗开始时常出现日间镇静、嗜睡和恶心等不良反应,偶见出现口干、呼吸抑制、头晕、无力、虚脱、精神错乱、晕眩、恶心、呕吐、头痛和失眠。 2、神经精神病学的表现偶有或罕见报道有:欣快、抑郁、感觉异常、肌痛、肌无力、共济失调、震颤、眼球震颤、调节紊乱、幻觉、恶梦。上述症状常难以与疾病本身的表现相区别。可能会降低惊厥阈,并引起惊厥发作,癫痫患者尤应注意。 3、胃肠道:偶有轻度的胃肠功能紊乱(便秘、腹泻)。 4、心血管系统:偶会发生低血压、心功能降低。 5、泌尿生殖系统:偶见或罕见排尿困难、尿频、遗尿。这些常难于与疾病本身的表现相区别。 6、其他副作用:罕见或个别病例有视力障碍、味觉障碍、多汗、皮疹、肝功能损害。某些病人对药物可显反常的反应而表现为痉挛状态加重。可能会出现肌张力过低,使病人更难于行走或照料自己,这种情况通常在调节剂量后可缓解(如减少日间剂量,可能的话增加夜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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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盐酸替扎尼定及其他组份过敏的病人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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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替扎尼定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巴氯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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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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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血压:替扎尼定为α2受体激动剂(与可乐定相似),可能引起低血压。一项单次给药的临床研究表明,8mg替扎尼定处理组中2/3的病人收缩压或者舒张压下降20%,低血压在给药后1h出现,2-3h达高峰,有时伴有心动过缓,直立位低血压,轻度头痛/头昏,极少数出现晕厥,此低血压效应为剂量依赖性,在单次剂量大于2mg时,开始监测血压。通过调整剂量和在调整剂量前密切注意低血压的症状和体征,明显的低血压可能可以大大下降。另外,当病人从卧位转为站立位时,低血压和体位性低血压的风险就更大。当合用抗高血压药物时更要警惕,不应该与其他的α2受体激动剂合用。在使用时应告知病人,让患者注意。2、肝功能损害的危险:替扎尼定偶尔可导致肝损害。在设有对照组的临床研究表明,服用替扎尼定的病人将近5%的患者肝功能检测指标升高,比正常上限高3倍(如原基础值升高者则上升2倍多),而正常对照组仅有0.4%的病人出现类似情况。大多数病例在停药后迅速恢复,没有留下后遗影响的报道。偶尔有症状表现,如恶心、呕吐、食欲减低、黄疸。上市后发现,有3例服用替扎尼定出现肝功能衰竭死亡的报道,1例49岁男性病人,一次6mg,每日三次,服用2周后,出现进行住黄疸和肝大,肝活检显示多中心性坏死,没有嗜酸性细胞浸润,停止用药,病人10天后死于肝昏迷;该患者没有乙型和丙型肝炎的证据,仅使用过奥沙西泮和雷尼替丁,除了替扎尼定,没有其他原因可解释肝的损害。另外2例,同时使用了有损肝功能的药物。1例同时使用卡马西平,替扎尼定4mg/天,治疗2月后产生胆汁淤积性黄疸,该病人20天后死于肺炎;另1例病人使用了11天的替扎尼定,在发生迅速而致命的肝功能衰竭之前,还使用了2周的丹曲林。因此,在服用替扎尼定的6个月(1,3,6月)以及6个月后根据具体的临床实际情况,应定期检测病人的转氨酶,并且在已有肝损的病人使用该药更要谨慎。3、镇静作用:通过多剂量设有对照的临床研究表明,48%的病人主述出现此不良事件,其中10%的患者比较严重,而对照组仅有不到1%,并且,镇静效应在调整剂量的第一周后达高峰,在维持给药期基本稳定;单剂量研究发现,该作用存在剂量依赖性,在服用该药后30分钟开始出现,1.5h达高峰,一般持续6h,剂量过大(16mg)有51%的患者6h后仍昏昏欲睡,对照组或者8mg剂量组仅有13%。镇静作用可能干扰病人的日常生活活动。因此,病人应该被告知该药有镇静作用,而某些职业如驾驶员,操作机械的需要集中注意力病人更应警惕,并同时提醒,如果同时服用其他具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的药物(如氯苯氨丁酸,苯二氮卓类,乙醇等)时,其镇静作用将被加强。4、致幻和精神样作用:替扎尼定与致幻作用有关。在两项北美的临床研究中,3%(5/170)的患者报告在头6周内有视幻觉或错觉出现,其多数人能意识到此现象是非真实的,其中1例发展为有幻觉的精神病,其中有1例该不良事件持续到停药后2周多。5、心血管:犬长期毒性研究(相当于人最大用量)发现该要可致QT间期延长和心动过缓;在设有对照的临床研究中尚未进行心电图评估;而在单剂量对照研究中,伴有血压的降低出现脉搏率减慢。6、眼科:相当于临床最大推荐用量的动物研究发现,替扎尼定引起剂量依赖性的视网膜退化和角膜混浊,但未见于临床实验中。7、伴肾损病人的应用:在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25mg/min)的病人,其清除率下降50%,因此使用时要特别注意。在这些病人,单次用量要减少;如果需要较大剂量,则可增加单次用量,而不是增加给药次数;在开始使用时就应进行监测,而一般不良反应(口干、嗜睡、乏力、头昏)的加重将是潜在过量的指征。 |
1、痉挛状态合并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或意识错乱状态的病人,因病情可能恶化,应慎用巴氯芬,并对病人进行严密监护。对伴有癫痫的痉挛状态患者,除继续使用适当的抗惊厥药治疗外,可在适当的监护下使用巴氯芬。 2、对有消化性溃疡或有该病史的患者,以及患有脑血管病、呼吸、肝、肾功能衰竭者,也应慎用巴氯芬。 3、因神经源性的原因而影响膀胱排空的病人,使用巴氯芬治疗期间可有改善。然而,对已患有括约肌张力过高的病人,可能引起急性尿潴留,应慎用巴氯芬。 4、有报告使用巴氯芬特别是长期使用者突然停药,可发生焦虑、意识错乱状态、幻觉、精神病、躁狂或偏执状态、惊厥(癫痫持续状态)、心动过速,并且可出现一种反跳现象,使痉挛状态一过性加重。除非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应通过逐渐减少剂量而终止治疗(大约需1-2周以上)。 5、由于有报告在极个别病例中引起血清谷草转氨酶(AST)、碱性磷酸酶和血糖升高,对肝病或糖尿病患者应定期作有关实验室检查,以确证上述已有的疾病与药物的诱导无关。巴氯芬的镇静作用可使患者的反应能力受影响,应激性降低。因此患者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时应小心注意。 6、应远离儿童放置。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妊娠期间,尤其在最初3个月,只有在抢救生命时才能使用本药,应仔细权衡治疗对母亲和胎儿之间的利弊。巴氯芬可通过胎盘屏障。母亲服用治疗剂量的巴氯芬,活性物质可进入乳汁,但量甚少,对婴儿影响不大。 8、药物过量: (1)体征和症状: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抑制:嗜睡、意识混沌、呼吸抑制、昏迷。容易发生的症状还有:精神错乱、幻觉、激越、调节紊乱、瞳孔反射消失;全身性肌张力过低、肌阵挛、反射消失;惊厥;周围血管扩张、低血压、心动过缓;低体温;恶心、呕吐、腹泻、流涎;乳酸脱氢酶(LDH)、谷草转氨酶(AST)和碱性磷酸酶(AP)升高。如同时服用各种作用在中枢神经系统的物质或药物(例如酒精、安定、三环类抗抑郁药),可使上述情况恶化。 (2)治疗方法:目前尚缺特异性解毒药。从肠胃道清除药物(催吐、洗胃、昏迷病人在洗胃前应行气管插管),给予活性碳;如需要,给予轻泻剂;有呼吸抑制者,给予人工呼吸,并给予心血管功能支持疗法。由于药物主要经肾脏排泄,应大量输液,如有可能,加用利尿剂。如有惊厥,应小心静脉注射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