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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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0ml:盐酸替罗非班(按C22H36N2O5S计)12.5mg与氯化钠2.25g |
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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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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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014 |
国药准字H14022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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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与肝素联用于不稳定型心绞痛或非Q波心梗,也适用于冠脉缺血综合征患者进行冠脉血管成形术或冠脉内斑块切除术,以预防与经治冠脉突然闭塞有关的心脏缺血并发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3、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幼年型关节炎以及其他非风湿性炎症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缓解症状。但近年在这些疾病已很少应用本品。4、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5、儿用于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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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不稳定型心绞痛或非Q波心梗起始静滴速率为0.4ug/kg/分,30分钟后继续以0.1ug/kg/分的速率维持滴注。可根据患者体重调整剂量。与肝素联用一般至少持续48小时,并可达108小时。血管成形术/动脉内斑块切除术起始剂量为10ug/kg,在3分钟内静脉推注完毕,而后以0.15ug/kg/分的速率维持滴注36小时。可根据患者体重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30mL/分者剂量应减少50%。 |
1.成人常用量 口服。 ① 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 ② 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 ③ 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 ④ 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小儿常用 口服 ① 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 ② 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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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根据文献资料,本品与肝素和阿司匹林联合治疗时,与药物有关的最常见不良事件是出血(研究者的报告通常是渗出或轻度出血)。 (1) +除有禁忌症外,病人均接受阿司匹林治疗。+血红蛋白下降大于50g/L,伴或不伴有一个确定部位的出血、颅内出血或心包填塞。 (2) §血红蛋白下降30g/L,伴有已知部位的出血、自发性肉眼血尿、呕血或咯血。 (3) 在PRISM-PLUS研究中盐酸替罗非班与肝素联合治疗组或对照组(接受肝素治疗)均未报告有颅内出血。在RESTORE研究中颅内出血的发生率在盐酸替罗非班与肝素联合治疗组为0.1%,而对照组(接受肝素治疗)为0.3%。在PRISM-PLUS研究中,腹膜后出血的发生率在盐酸替罗非班与肝素联合治疗组和对照组分别为0.0%和0.1%。在RESTORE研究中,腹膜后出血的发生率在盐酸替罗非班与肝素联合治疗组和对照组分别为0.6%和0.3%。 (4) 接受盐酸替罗非班和肝素联合治疗或肝素单独治疗的女性和老年患者分别较男性和年轻患者有较高的出血并发症。不考虑年龄和性别因素,接受盐酸替罗非班与肝素联合治疗的患者与肝素单独治疗的患者相比,其出血的危险性增加相似。对这些人群不需调整剂量(参见用法用量,其他病人)。 (5) 接受盐酸替罗非班和肝素联合治疗的患者较对照组更易出现血小板计数下降。这种下降在中断盐酸替罗非班治疗后可逆转。血小板下降到小于90,000mm3的患者百分比为1.5%。血小板下降到小于50,000mm3患者百分比为0.3%。血小板下降见于无血小板减少症病史并再次使用血小板糖蛋白IIb/IIIa受体拮抗剂的病人。 (6) 在盐酸替罗非班和肝素联合治疗组最常见的(发生率大于1%)与药物相关的非出血性不良反应有恶心(1.7%)、发热(1.5%)和头痛(1.1%);在对照组中它们的发生率分别为1.4%、1.1%和1.2%。 (7) 在临床研究中,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在不同的种族、有无高血压、糖尿病或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中通常是相似的。 (8) 非出血性不良事件的总发生率在女性患者(与男性患者相比)和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相比)中较高。但是,这些患者的非出血性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在盐酸替罗非班与肝素联合治疗组和肝素单独治疗组是相似的(参见上述的出血性事件)。 |
一般用于解热镇痛的剂量很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如治疗风湿热)、尤其当药物血浓度>200μg/ml时较易出现不良反应。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由于本品对胃粘膜的直接刺激引起)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3%~9%),停药后多可消失。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2.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程,血药浓度达200~300μg/L后出现。3.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惩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征。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4.肝、肾功能损害,与剂量大小有关,尤其是剂量过大使血药浓度达250μg/ml时易发生。损害均是可逆性的,停药后可恢复。但有引起肾乳头坏死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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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盐酸替罗非班禁用于对其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由于抑制血小板聚集可增加出血的危险,所以盐酸替罗非班禁用于有活动性内出血、颅内出血史、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形及动脉瘤的患者;也禁用于那些以前使用盐酸替罗非班出现血小板减少的患者。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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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替罗非班 Tirofiban HCl |
主要成分为阿司匹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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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欣维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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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盐酸替罗非班应慎用于下列病人: 1. 近期(1年内)出血,包括胃肠道出血或有临床意义的泌尿生殖道出血。 2. 已知的凝血障碍、血小板异常或血小板减少病史。 3. 血小板计数小于150,000/mm3。 4. 1年内的脑血管病史。 5. 1个月内的大的外科手术或严重躯体创伤史。 6. 近期硬膜外的手术。 7. 病史、症状或检查结果为壁间动脉瘤。 8. 严重的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大于180mmHg和/或舒张压大于110mmHg)。 9. 急性心包炎。 10. 出血性视网膜病。 11. 慢性血液透析。 12. 出血的预防。 因为盐酸替罗非班抑制血小板聚集,所以与其它影响止血的药物合用时应当谨慎。盐酸替罗非班与溶栓药物联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盐酸替罗非班治疗期间,应监测病人有无潜在的出血。当出血需要治疗时,应考虑停止使用盐酸替罗非班。也要考虑是否需要输血。 13. 曾有报道发生致命性出血(见不良反应)。 股动脉穿刺部位:盐酸替罗非班可轻度增加出血的发生率,特别是在股动脉鞘管穿刺部位。当要进行血管穿刺时要注意确保只穿刺股动脉的前壁,避免用Seldinger(穿透)技术使鞘管进入。鞘管拔出后要注意正确止血并密切观察。 实验室监测:在盐酸替罗非班治疗前、推注或负荷输注后6小时内以及治疗期间至少每天要监测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如果证实有显著下降需更频繁)。在原先接受过血小板糖蛋白IIb/IIIa受体拮抗剂的病人应当考虑尽早监测血小板计数。如果病人的血小板计数下降到小于90,000/mm3,则需要再进行血小板计数以排除假性血小板减少。如果已证实有血小板减少,则须停用盐酸替罗非班和肝素,并进行适当监测和治疗。 此外,在治疗前应测定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并且应当反复测定APTT仔细监测肝素的抗凝效应并据此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有可能发生潜在致命性出血,特别是肝素与影响止血的其它产品如血小板糖蛋白IIb/IIIa受体拮抗剂联用时尤其可能。 14. 严重肾功能不全。 在临床研究中,已证明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