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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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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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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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45 |
国药准字H32025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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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曲美他嗪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肥厚型心肌病、主动脉夹层、心律失常、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脏神经官能症等。近年来尚用于心力衰竭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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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mg(1粒),一日3次,进餐时服用。3个月后评价治疗效果,若无治疗作用可停药。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对于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60ml/min)患者(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推荐剂量为每次服用20mg(1粒),一日2次,即早、晚用餐期间各服用1粒。 |
口服。剂量应个体化,以避免心动过缓的发生。应空腹服药,进餐时服药克时美托洛尔的生物利用度增加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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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即被认为至少可能与曲美他嗪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按以下常规频率列表如下:很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不常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极罕见(1/10,000);未知(无法通过已有数据估算)。系统器官分类频率首选术语神经系统疾病常见眩晕、头痛未知帕金森综合征(震颤、运动不能、张力亢进)、步态不稳、不宁腿综合征以及其他相关运动障碍,通常在停药后可逆未知睡眠障碍(失眠、嗜睡)心脏疾病罕见心悸、期外收缩、心动过速血管疾病罕见低动脉压、直立性低血压(可能与全身乏力、头晕或跌倒有关,尤其是在服用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的患者中)、潮红胃肠疾病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和呕吐未知便秘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常见皮疹、瘙痒、荨麻疹未知急性全身发疹性脓疱病(AGEP)、血管性水肿全身疾病和给药部位情况常见虚弱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未知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肝胆疾病未知肝炎 |
1、心血管系统:心率减慢、传导阻滞、血压降低、心衰加重、外周血管痉挛导致的四肢冰冷或脉搏不能触及、雷诺现象。 2 因脂溶性及较易透入中枢神经系统,故该系统的不良反应较多。疲乏和眩晕占1%,抑郁占5%,其他有头痛、多梦、失眠等。偶见幻觉。 3 消化系统:恶心、胃痛、便秘<1%、腹泻占5%,但不严重,很少影响用药。 4 其他:气急、关节痛、瘙痒、腹膜后腔纤维变性、耳聋、眼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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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药品任一组分过敏者禁用。2、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震颤、不宁腿综合征以及其他相关的运动障碍者。3、严重肾功能损害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 |
低血压、显著心动过缓(心率<45/分钟)、心源性休克、重度或急性心力衰竭、末梢循环灌注不良、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严重的周围血管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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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曲美他嗪。 |
酒石酸美托洛尔。其化学名为:1-异丙氨基-3-[对-(2-甲基乙基)苯氧基]-2-丙醇L(+)-酒石酸盐。 分子量:(C15H25NO3)2·C4H6O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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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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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曲美他嗪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曲美他嗪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曲美他嗪可引起或加重帕金森症状(震颤、运动不能、张力亢进),应定期进行检查,尤其针对老年患者。出现可疑情况时,应由神经科医生进行适当检查。发生运动障碍时,如帕金森症状、不宁腿综合征、震颤、步态不稳,应彻底停用曲美他嗪。这些事件发生率低,且停药后通常是可逆的。多数患者停用曲美他嗪后4个月内恢复。如果停药后帕金森症状持续4个月以上,则应征询神经科医生的意见。可能会出现与步态不稳或低血压相关的跌倒,特别是对于服用抗高血压药物的患者(参见【不良反应】)。对于预期暴露量会增加的患者,开具曲美他嗪处方时应谨慎:-中度肾功能损害(参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超过7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参见【用法用量】)。本品含有日落黄FCF S(E110)及胭脂红A(E124),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对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临床研究显示曲美他嗪对血液动力学没有影响,然而上市后已观察到头晕和嗜睡病例(参见【不良反应】),这可能会影响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运动员慎用。 |
1.普萘洛尔能延缓使用胰岛素后血糖水平的恢复,但选择性β1-受体阻滞药的这一不良反应较小。须注意用胰岛素的糖尿病病人在加用β-阻滞剂时,其β-受体阻滞作用往往会掩盖低血糖的症状如心悸等,从而延误低血糖的及时发现。但在治疗过程中选择性β1-受体阻断药干扰糖代谢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性要小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断药。 2.长期使用本品时如欲中断治疗,须逐渐减少剂量,一般于7~1天内撤除,至少也要经过3天。尤其是冠心病患者骤然停药可致病情恶化,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 3.大手术之前是否停用β-阻滞剂意见尚不一致,β-受体阻滞后心脏对反射性交感兴奋的反应降低使全麻和手术的危险性增加,但可用多巴酚丁胺或异丙基肾上腺素逆转。尽管如此,对于要进行全身麻醉的患者最好停止使用本药,如有可能应在麻醉前48小时停用。 4.用于嗜铬细胞瘤时应先行使用α-受体阻断药。 5.低血压、心脏或肝脏功能不全时慎用。 6.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与支气管哮喘患者应慎用美托洛尔,如需使用以小剂量为宜,且剂量一般应小于同等效力的阿替洛尔。对支气管哮喘的患者应同时加用β2受体激动剂,剂量可按美托洛尔的使用剂量调整。 7.对心脏功能失代偿的患者应在使用洋地黄和(或)利尿剂治疗的基础上使用美托洛尔。 8.不宜与维拉帕米同时使用,以免引起心动过缓、低血压和心脏停搏。 9.在治疗Ⅰ型糖尿病(IDDM)患者时须小心观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