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4g*36片 |
每丸含穿心莲总内酯2mg |
|
生产企业 |
华东医药(烟台)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0055 |
国药准字Z2006040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益肺肾,秘精益气。用于肺肾两虚,精气不足所致的久咳虚喘,神疲乏力,不寐健忘,腰膝酸软,月经不调。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痄腮、乳蛾、喉痹咽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0丸,一日3次。 |
|
副作用 |
本品偶有寒颤、高热、药疹等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成分 |
发酵冬虫夏草菌粉。辅料为糊精、蔗糖、羟丙甲纤维素、微晶纤维素、 甲基淀粉钠、聚丙嫌酸树脂II。 |
穿心莲干浸膏(以穿心莲总内酯计)、山芝麻干浸膏。 |
|
性状 |
本品为灰色至浅褐色的片;气微腥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滴丸;味苦。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