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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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44g(含发酵虫草菌粉0.333g) |
10mgx24片/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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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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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3041 |
国药准字H22021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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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肾、益精气,用于肺肾两虚引起的咳嗽、气喘、咳血、腰酸背痛等症及慢性支气管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干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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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5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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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口干、嗜睡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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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凡阴虚火旺、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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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发酵冬虫夏草草菌粉。 |
每片含盐酸氯哌丁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粉、糊精、滑石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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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灰白色至微黄色;气微腥,味微咸。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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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服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本品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3.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孕妇慎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