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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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44g(含发酵虫草菌粉0.333g) |
每瓶装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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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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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3041 |
国药准字Z20033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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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肾、益精气,用于肺肾两虚引起的咳嗽、气喘、咳血、腰酸背痛等症及慢性支气管炎的辅助治疗。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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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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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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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凡阴虚火旺、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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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发酵冬虫夏草草菌粉。 |
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荆芥,淡豆豉,桔梗,淡竹叶,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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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灰白色至微黄色;气微腥,味微咸。 |
本品为淡褐色至棕褐色的液体;气芳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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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