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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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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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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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0023 |
H20150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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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疾病,胶原性疾病。如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严重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粒细胞减少症、急性淋巴性白血病、各种肾上腺皮质功能不足症、剥脱性皮炎、无疱疮神经性皮炎、类湿疹等。 |
糖皮质激素只能作为对症治疗,只有在某些内分泌失调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替代药品。甲泼尼龙片可用于以下情况:非内分泌失调症1.风湿性疾病:作为辅助疗法短期使用(帮助患者度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银屑病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青少年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些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 强直性脊柱炎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创伤后骨关节炎、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上踝炎2.胶原疾病:用于疾病危重期或作为下列疾病的维持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全身性皮肌炎(多肌炎) 、风湿性多肌痛、巨细胞关节炎、急性风湿性心肌炎。3.皮肤疾病:天疱疮、大疱疱疹性皮炎、严重的各类红斑病(Steven-Johnson 综合症)、剥脱性皮炎、覃样真菌病、严重的银屑病、严重的脂溢性皮炎;4.过敏状态: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或损伤机能的过敏性疾病: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血清病、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反应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5.眼部疾病:眼部及其附件严重的急慢性过敏和炎症反应,例如:过敏性角膜边缘溃疡眼部带状疱疹、前视网膜炎扩散性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炎交感性眼炎、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脉络膜视网膜炎、视神经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 ;6.呼吸道疾病:有症状的肺部肉牙肿其它方法不能控制的吕弗勒氏综合征(Loeffler’s Syndrome)、 铍中毒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于暴发性或扩散性肺结核吸入性肺炎、血液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获得性(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成红细胞减少症(RBC贫血)、先天性(红细胞)低增生性贫血;7.肿瘤用于下列疾病的缓解治疗;白血病和淋巴瘤儿童急性白血病8.水肿状态用于无尿毒症的自发性或狼疮性性肾病综合征的利尿及缓解蛋白尿9.胃肠道疾病帮助患者度过以下疾病的危重期: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回肠炎10.神经系统:各类硬化症的急性恶化脑部肿瘤引起的水肿11.其它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用于伴有蛛网膜下腔阻塞或趋于阻塞的结核性脑膜炎累及神经或心肌的旋毛虫病。12.器官移植内分泌失调疾病原发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不全(氢化可的松和可的松为首选药物,如有需要,合成的糖皮质激素可与盐皮质激素合用,在婴儿期,盐皮质激素的供给尤为重要)先天性肾上腺增生非化脓性甲状腺炎癌症引起的高钙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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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于治疗过敏性﹑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 1.成人开始一日15~40mg(3-8片)(根据病情),需要时可用到60mg(12片)或一日0.5~1mg/kg,发热患者分3次服用,体温正常者每日晨起一次顿服。 2.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维持量5~10mg(1-2片),视病情而定。 3.小儿开始用量一日1mg/kg。 |
根据不同疾病的治疗需要,甲泼尼龙片的初始剂量可每天4mg到48mg甲泼尼龙之间调整。症状较轻者,通常给予较低剂量即可;某些患者则可能需要较高的初始剂量。临床上需要用较高剂量治疗的疾病包括多发性硬化症(200mg/天)、脑水肿(200-1000mg/天)和器官移植(可达7mg/kg/天)。若经过一段时间的充分治疗后末见令人满意的临床效果,应停用甲泼尼龙片而改用其它合适的治疗方法。若经过长期治疗后需停药时,建议逐量递减,而不能突然撤药。当临床症状出现好转,应在适当的时段内逐量递减初始剂量,直至能维持已有的临床效果的最低剂量,此剂量即为最佳维持剂量。医师还应注意对药物剂量作持续的监测,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能需要调整剂量:病情减轻或加重导致临床表现改变;患者对药物反应的个体差异;患者遇到与正在治疗的疾病无关的应激状况。在最后一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根据患者的情况在一段时间内加大甲泼尼龙片的剂量。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剂量需求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根据治疗的疾病和患者的反应作个体化调整。隔日疗法(ADT)隔日疗法是一种服用皮质类固醇的方法,即指在隔日早晨一次性给予两天的皮质类固醇总量。采用这种治疗方法旨在为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提供皮质激素的治疗作用,同时减少某些不良反应,例如对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的抑制、类柯兴氏综合症、皮质激素撤药症状和对儿童生长的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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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糖皮质激素在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无明显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应用药理剂量时,而且与疗程﹑剂量﹑用药种类﹑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常见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类: 2.长程使用可引起以下副作用:医源性库欣综合症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下肢浮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愈合不良﹑痤疮﹑月经紊乱﹑肱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及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肌无力﹑肌萎缩﹑低钾血综合征﹑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或穿孔,儿童生长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内障﹑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糖耐量减退和糖尿病加重。 3.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欣快感﹑激动﹑谵妄﹑不安﹑定向力障碍,也可表现为抑制。精神症状由易发生与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过精神不正常者。 4.并发感染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疱疹病毒为主。 5.糖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有时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头晕﹑昏厥倾向﹑腹痛或背痛﹑低热﹑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肌肉或关节疼痛﹑头疼﹑乏力﹑软弱,经仔细检查如能排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原来疾病的复燃,则可考虑为对糖皮质激素的依赖综合征。 |
可能会观察到全身不良反应。尽管在很短期的治疗中极少发生,但仍应细心随访。这是类固醇疗法随访工作的一部分,并非仅限于某一特殊药品。糖皮质激素类药品如甲泼尼龙可导致的不良反应如下:体液及电解质紊乱常规和高剂量的氢化可的松和可的松可产生盐皮质激素作用,除非在高剂量下,合成类衍生物很少发生类似作用。限钠、补钾的饮食可能是必要的,所有类固醇类药物都增加钙的排泄。钠潴留某些敏感患者的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体液潴留钾离子丧失低钾性碱中毒肌肉骨骼系统类固醇性肌病肌无力骨质疏松:骨质疏松是与长期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有关的常见且不易察觉的不良反应。无菌性坏死压迫性椎骨骨折病理性骨折胃肠道可能穿孔或出血的消化道溃汤消化道出血胰腺炎食管炎肠穿孔皮肤病伤口愈合延迟瘀点和瘀斑皮肤脆薄代谢因蛋白质分解造成的负氮平衡神经系统颅内压升高假性脑肿瘤精神错乱:使用皮质类固醇可产生的精神紊乱包括:欣快感,失眠,情绪不稳,个性改变,严重抑郁甚至明显的精神病表现。癫痫发作眩晕内分泌月经失调引发柯兴氏症抑制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糖耐量降低引发潜在的糖尿病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抑制儿童生长过敏反应血管水肿眼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引发后房囊下白内障、青光眼和可能损伤视神经,并增加眼部继发真菌或病毒感染的机会。为防止角膜穿孔,糖皮质激素慎用于眼部单纯疱疹患者。眼内压增高眼球突出心血管高剂量引起心动过速。免疫系统掩盖感染潜在感染发作机会性感染过敏反应可能抑制皮试反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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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甾体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以下疾病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应权衡利弊使用,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严重的精神病(过去或现在)和癫痫,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新近胃肠吻合手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肾上腺皮质机能亢进症,高血压,糖尿病,孕妇,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麻疹﹑霉菌感染﹑较重的骨质疏松症等。 |
1.全身性真菌感染2.已知对美卓乐(甲泼尼龙片)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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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泼尼松龙。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泼尼龙,化学名为:11β,17,21-三羟基-6α-甲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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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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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诱发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在某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短期用药后,即应迅速减量﹑停药。 2.对诊断的干扰。 (1)糖皮质激素可使血糖﹑血胆固醇和血脂肪酸﹑血钠水平升高﹑使血钙﹑血钾下降。 (2) 对外周血象的影响为淋巴细胞﹑真核细胞及嗜酸﹑嗜碱细胞数下降,多核白细胞和血小板增加,后者也可下降。 (3) 长期大剂量服用糖皮质激素可使皮肤试验结果呈假阴性,如结核菌素试验﹑组织胞浆菌素试验和过敏反应皮试等。 (4) 还可使甲状腺131I摄取率下降,减弱促甲状腺激素(TSH)对TSH释放素(TRH)刺激的反应,使TRH兴奋实验结果呈假阳性。干扰促黄体生成素释放素(LHRH)兴奋试验的结果。 (5) 使同位素脑和骨显像减弱或稀疏。 3.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绪不稳定和有精神病倾向﹑全身性真菌感染﹑青光眼﹑肝功能损害﹑眼单纯性疱疹﹑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甲减(此时糖皮质激素作用增强)﹑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胃溃疡﹑胃炎或食管炎﹑肾功能损害或结石﹑结核病等。 4.随访检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者,应定期检查以下项目。 (1)血糖﹑尿糖或糖耐量试验,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倾向者。 (2)小儿应定期检测生长和发育情况。 (3)眼科检查,注意白内障﹑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发生。 (4)血清电解质和大便隐血。 (5)高血压和骨质疏松的检查,尤以老年人为然。 5.运动员慎用。 6.妊娠期用药: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腭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哺乳期用药:由于糖皮质激素可由乳汁中排泄,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如生长受抑制、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等。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 |
特殊危险人群: 对属下列特殊危险人群的患者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近可能缩短疗程。 -儿童:长期每天分次给予糖皮质激素会抑制儿童生长,这种治疗只可用于非常严重的病情。隔日疗法通常可避免或减少这一副作用。 -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糖尿病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 -心脏病患者:使动脉高血压病情恶化 -有精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可能会因服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 -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及每天给药还是隔日给药作出风险/利益评价。 -应尽可能缩短用药期限,慢性病的治疗应进行医疗观察。(见用法用量)。在控制病情方面,应采用尽可能低的剂量。当可以降低剂量时,应逐渐减少。长期治疗的中断应在医疗监护下进行(逐量递减,评估肾上腺皮质的功能)。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最重要的症状为无力、体位性低血压和抑郁。 -服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发生异常的紧急状况的患者,在紧急状况发生前、发生时和发生后须加大速效皮质类固醇的剂量。 -服用皮质类固醇的患者不可接种牛痘,也不可接受其它免疫措施,特别是大剂量服用的患者,因为有出现神经系统并发症和缺乏抗体反应的可能性。 -甲泼尼龙片用于结核活动期患者时,应仅限于暴发性或扩散性结核病,这时皮质激素可与适当的抗结核病药物联用以控制病情。如皮质类固醇用于结核病潜伏期或结核菌素试验阳性的患者时,必须密切观察以防疾病复发。此类患者长期服用皮质类固醇期间应接受药物预防治疗。 -关于皮质类固醇治疗是否会导致消化道溃疡尚未达成共识,但服用糖皮质激素会掩盖溃疡的症状,使穿孔或出血在未感到明显疼痛时就出现。 -大剂量糖皮质激素会抑制宿主的抑抗力从而导致对真菌、细菌和病毒的易感性增加。 -逐渐递减用药量可减少因用药而产生的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现象。这种现象可在停药后持续数月 -因而在此期间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应恢复服药。由于盐皮质激素的分泌也可能被抑制,应同时补充盐分和/或盐皮质激素。 -若有下列情况应慎用皮质类固醇:可能立即穿孔的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脓肿或其它化脓性感染;憩室炎;刚行肠吻合术;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或潜伏期;肾功能不良;高血压;骨质疏松;重症肌无力。 -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所以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和每天给药还是间隔给药作出风险/利益评价。 -皮质类固醇治疗只有在参照人体生物检验报告和参数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使用(例如,皮下实验,甲状腺激素水平) -无证据表明皮质类固醇会致癌、致突变和抑制生育能力。 能否驾驶和操作其它机器 尽管视力障碍属极少见的不良反应,但仍建议患者小心驾驶和操作其它机器。 --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