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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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2ml:4mg(按C18H19N3O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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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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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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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394 |
国药准字H1097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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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不能手术、复发性或转移性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或辅助治疗,如子宫内膜癌、肾癌、乳腺癌等。 |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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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服用须经医嘱。子宫内膜癌及肾癌:每日0.2-0.4g(大约相当于1-2片);乳癌:每日0.4-0.8g(大约相当于2-3片);甚至每日高达1g(4片)。性激素疗法至少需要治疗8至10周才有反应。 |
对于高度催吐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放射引起的呕吐: 口服,8mg/次,3次/日;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 在麻醉诱导前10分钟静脉输注4-8mg,若有必要,可每隔8小时重复给药一次,疗程1-2天; 对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者,可缓慢静脉注射4-8mg治疗; 预防和治疗椎管内吗啡止痛所致恶心呕吐:术毕注射4-8mg。 与地塞米松联用控制急性恶心、呕吐 化疗前40分钟静注地塞米松10mg 化疗前20分钟静注欧贝8mg 化疗后口服欧贝,4mg/次,2次/日,连用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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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和其它孕酮类药物相似,可能出现乳房痛﹑溢乳﹑闭经﹑子宫颈糜烂或子宫颈分泌改变以及男性乳房女性化。 2.精神方面:神经质﹑失眠﹑嗜眠﹑疲劳﹑头晕。 3.皮肤与粘膜:过敏反应包括瘙痒﹑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至全身性皮疹及无防御性反应等曾被报告,也曾报告少数病例有痤疮﹑秃发或多毛。 4.胃肠道:恶心及消化不良,尤其在较大剂量情况下。亦可能产生类似肾上腺皮质醇反应及高血钙反应,偶有阻塞性黄疸的报导。 |
少有头痛﹑便秘,偶有皮疹,但均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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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醋酸甲羟孕酮及本品其它任何成份过敏者,各种血栓栓塞性疾病(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等),严重肝功能损害,因骨转移产生的高钙血症,月经过多,妊娠或哺乳期妇女禁用。 |
胃肠道梗阻者、对欧贝过敏者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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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 |
2.3.9-四氢-9-甲基-3-[(2-甲基-1H-咪唑-1-基)-甲基]-4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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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为澄清、无色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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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药须在有经验的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一旦出现因该药增强凝血机制而致血栓栓塞症状如偏头痛、视力减退、复视等情况时应立即停药。 2、在连续大剂量MPA治疗时应注意有无高血症、水钠潴留、高血钙症候等,如出现这些症状应调整用药。 3、本品可能会引起一定程度体液潴留。患有癫痫、偏头痛、气喘、心脏功能不全或肾脏功能不全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观察。 4、有抑郁病史的病人需仔细观察,若忧郁复发到严重程度需停止用药。某些病人使用孕激素时,对葡萄糖耐受性降低,因此糖尿病患者应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