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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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g相当于原药材15g |
25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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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华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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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484 |
国药准字Z2005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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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活血通络。用于气血不足,面色萎黄,心悸气短,倦怠乏力。 |
补血,止血,滋阴润肠。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多种出血证;阴虚证及燥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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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2次。 |
内服:烊化兑服,5~10g;炒阿胶可入汤剂或丸、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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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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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脾胃虚弱、消化不良者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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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参、五味子、麦冬、黄芪、当归、制何首乌、葛根、川芎、红花、赤芍。 |
阿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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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至棕色的颗粒;气芳香,味甜、微苦辣。 |
本品呈长方形块、方形块或丁块。黑褐色,有光泽。质硬而脆,断面光亮,碎片对光照视呈棕色半透明微。气微、味微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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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发烧,上呼吸道感染者不宜服用;妇女月经期慎用。4.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