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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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以盐酸二甲双胍计)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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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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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154 |
国药准字B2002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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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Ⅱ型(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病人,尤其是肥胖者,可能有减轻体重的作用。2.对某些磺酰脲类疗效差的Ⅱ型糖尿病病人有效。 |
益气养阴、温阳活血;用于气阴两虚症糖尿病的辅助治疗,可改善口渴喜饮、消谷善饥、小便量多、神疲乏力、自汗盗汗、急躁心烦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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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进食时或餐后服。开始用量通常为每日一次,一次1片(500mg),晚餐时服用,根据血糖和尿糖调整用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4片(2000mg)。如果每日一次,每次4片(2000mg)不能达到满意的疗效,可改为每日两次,每次2片(1000mg)。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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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见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2.有乏力、疲倦、头晕、皮疹。3.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水杨酸中毒解释。4.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个别病人服用后出现腹胀、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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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Ⅱ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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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二甲双胍。 |
绞股蓝、黄芪、天花粉、粉葛、山楂、葫芦巴(盐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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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香,味辛、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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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使用盐酸二甲双胍的病人中,由于盐酸二甲双胍的累积有可能发生乳酸性酸中毒。这是一种罕见而严重的代谢性并发症,一旦发生,会导致生命危险,对服用本品的患者应进行肾功能监测和给药以最低有效用量为标准,从而来显著降低乳酸性酸中毒的发生风险。2.本品禁止嚼碎口服,应整片吞服,并在进食时或餐后服。3.当患者需要进行放射性研究而使用静脉注射碘化造影剂时,患者应暂时停止服用本品,因为这可能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4.本品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时,可引起低血糖,应监测患者血糖情况。5.本品与胰岛素合用会增强降血糖作用,故应调整剂量。6.应定期监测血糖、糖化血红蛋白、尿糖、尿酮体情况。7.部分病人发现在临床无症状的情况下,维生素B12的水平低于正常值,这可能是由于盐酸二甲双胍干扰了维生素B12的吸收,这可能导致贫血,虽然可能性很小,但仍建议监测患者的血象,至少每年检查一次血液参数。8.本品与乙醇同服时会增强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易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发生,因此,服用本品时应尽量避免饮酒。9.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者应停止使用本品。 |
1.忌烟、酒及高糖饮食。服药期间勿食辛、辣等食物。2.本品仅为糖尿病的辅助治疗药品,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3.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4.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脾虚腹胀者慎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