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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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0mg |
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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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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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25 |
H2014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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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人,尤其是肥胖者。本品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减轻体重的作用。对某些磺酰脲类无效的病例有效。 |
由皮肤真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足癣(脚癣,运动员脚),股癣,体癣,皮肤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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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进食时或餐后服。开始用量通常为每日一次,一次二粒,晚餐时服用,根据血糖和尿糖调整用量,每日量大剂量不超过8粒。如果每日一次,每次8粒不能达到满意的疗效,可改为每日二次,每次4粒。 |
在受感染皮肤区域处涂抹本品,每日一次(晚间)。应持续使用本品直至观察到临床状况痊愈,此后再坚持使用数天。通常治疗阶段不应少于2周,不应超过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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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腹泻、味觉异常等; 2.有时可出现腹痛、便秘、腹胀、消化不良、胃灼热,以及头晕、头痛、流感样症状、肌肉疼痛、低血压、心悸、潮红、寒战、胸部不适、皮疹、乏力、疲倦等; 3.乳酸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等; 4.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幼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1.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头晕、头痛、厌食、腹胀、呕吐等,其发生率约在5%以上。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心血管系统:血压降低,呼吸不规则,水肿;神经系统的焦虑、抑郁、抽搐;消化系统的厌食、便秘、口干、口渴;皮肤的血管性水肿、皮疹、指甲发亮;以及空话连篇模糊、结膜炎、中央盲点扩大,味觉减退,唾液增多,白细胞减少,肌肉酸痛,体重改变等。 3.偶见的不良反应有心绞痛、心律不齐;黄疸,肝炎,肝功能异常,血液纤维蛋白原降低,再生不良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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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禁用于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试验数据,儿童(尤其是婴幼儿)应避免使用本品。 3.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经验,本品不应大面积用于怀孕及哺乳期妇女的严重腐蚀或炎症明显的皮肤,且不应用包封疗法。 4.因为大量使用本品或在严重受损的皮肤处使用本品,无法排除体内对小量活性成份的吸收,所以应非常注意此项警告。 5.哺乳妇女不应将本品用于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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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二甲双胍 |
盐酸阿莫罗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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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小丸至微丸。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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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胰岛素合用会增强降血糖作用,故应调整剂量。 2.本品可加强抗凝药(如华法林等)的抗凝血作用,导致出血倾向。 3.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 4.定期检查血糖、尿糖、尿酮体、肾功能等。 5.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禁用。 6.发生有皮疹等过敏反应者应停药。 7.本品如与含醇饮料同服可发生腹痛,酸血症及体温过低。 8.本品与磺酰脲类并用时,可引起低血糖,应监测患者血糖浓度。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