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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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装1.2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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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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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76 |
国药准字Z20050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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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理脾胃,促进消化。用于脾胃不和,气郁不舒,胸胃胀满,呕逆嘈杂。 |
消食化滞,健脾和胃。用于脾胃不和,消化不良,食欲不振,便秘,食滞,疳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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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岁至三岁一次1-2袋,三岁至七岁一次2~3袋,一日3次。成人一次3~4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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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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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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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豆蔻、草豆蔻、党参、白术(麸炒)、沉香、乌药、紫苏梗、山楂(焦)、六神曲(炒)、麦芽(炒)等14味。 |
鸡内金(炒)、山楂、六神曲(炒)、麦芽(炒)、槟榔、陈皮。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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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或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甘、辛。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气微,味甘、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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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上腹部烧灼感。3.肝肾阴虚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用。4.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脾虚泄泻,大便溏薄,次数多者应慎用或不用。 2、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厌食症状在一周内未改善,并出现其他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