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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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1)每片重0.31g,(2)每片(基片)重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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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中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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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363 |
国药准字Z1092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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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理脾胃,促进消化。用于脾胃不和,气郁不舒,胸胃胀满,呕逆嘈杂。 |
健脾和胃,缩尿止遗。主治脾胃不和的小儿遗尿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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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5~9岁每次8片,10岁以上每次12片,一日2次,早晚服用,15日为一个疗程,连续服用4个疗程,如第二疗程后无明显疗效应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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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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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膀胱炎、肾炎、糖尿病、泌尿系统结核等器质性病变所引起的夜尿症禁用此药。婴幼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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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豆蔻、草豆蔻、党参、白术(麸炒)、沉香、乌药、紫苏梗、山楂(焦)、六神曲(炒)、麦芽(炒)等14味。 |
鸡肠、鸡内金;辅料为淀粉、乙醇、硬脂酸镁、薄膜包衣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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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或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甘、辛。 |
本品红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气微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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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上腹部烧灼感。3.肝肾阴虚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用。4.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饮凉水和凉食,并应避免着凉和劳累。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晚饭后不再喝水,临睡前一定排尿,有助于病症的好转与恢复。2.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重度遗尿(每晚遗尿1~2次)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1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