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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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10粒重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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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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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363 |
国药准字Z44023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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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理脾胃,促进消化。用于脾胃不和,气郁不舒,胸胃胀满,呕逆嘈杂。 |
用于脾胃不和,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嗳气吞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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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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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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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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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豆蔻、草豆蔻、党参、白术(麸炒)、沉香、乌药、紫苏梗、山楂(焦)、六神曲(炒)、麦芽(炒)等14味。 |
陈皮厚朴(姜汁炒)枳实各克苍术克(米泔水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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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或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甘、辛。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味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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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上腹部烧灼感。3.肝肾阴虚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用。4.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食欲不振,脘腹作胀,大便干。 3.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