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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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装1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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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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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363 |
国药准字Z15021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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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理脾胃,促进消化。用于脾胃不和,气郁不舒,胸胃胀满,呕逆嘈杂。 |
和胃健脾,消积导滞,活血止痛。用于脾胃不和、积滞内停所致的胃痛胀满、消化不良、便秘、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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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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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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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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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豆蔻、草豆蔻、党参、白术(麸炒)、沉香、乌药、紫苏梗、山楂(焦)、六神曲(炒)、麦芽(炒)等14味。 |
土木香、大黄、山柰、寒水石(煅)、诃子、碱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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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或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甘、辛。 |
本品为灰黄色或黄棕色的粉末;气香,味苦涩、微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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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上腹部烧灼感。3.肝肾阴虚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用。4.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脾胃虚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