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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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1 |
每支装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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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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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080 |
国药准字Z1095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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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祛腐生肌。适用于疮疖、红、肿、热、痛及轻度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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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外用。取适量膏药涂抹患处或摊于纱布上贴患处,一日1次,溃前涂药宜厚,溃后涂药宜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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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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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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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人工麝香、人工牛黄、珍珠(制)、琥珀、硼砂、冰片、炉甘石(煅)。辅料:黄凡士林、羊毛脂、液状石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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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紫色液体。 |
本品为浅褐色的软膏;气香,有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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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辛辣食物。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3.孕妇慎用。4.敷药后局部红肿热痛加重,或伴有恶寒发热时宜到医院就诊。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