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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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g |
0.25g*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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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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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19 |
国药准字H2000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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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淋病奈瑟菌所致尿道、宫颈和直肠感染的二线用药,主要用于对青霉素、四环素等耐药菌株引起的感染。由于多数淋病患者同时合并沙眼衣原体感染,因此应用本品治疗后应继以7日疗程的四环素或多西环素或红霉素治疗。 |
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如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肾盂肾炎、淋病 ;呼吸道感染,如肺炎、鼻窦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 ;皮肤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织炎、疖 ;中耳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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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仅供肌肉注射。成人1.用于宫颈、直肠或尿道淋病奈瑟菌感染,单剂一次肌肉注射2g;2.用于播散性淋病,一次肌肉注射2g,每12小时1次,共3日。一次最大剂量4g,于左右两侧臀部肌肉注射。儿童小儿新生儿禁用。临用前,每2g本品加入0.9%苯甲醇注射液3.2ml,振摇,使呈混悬液。1.小儿体重45kg以下者,按体重单剂一次肌内注射40mg/kg;2.45kg以上者,单剂一次肌肉注射2g。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5~1g,一日2次。小儿常用量:按体重每12小时15~20mg/kg。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共10日。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确定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分钟者,每12小时服0.5g ;10~25ml/分钟者,每24小时服0.5g ;0~10ml/分钟者,每36小时服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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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偶可出现注射部位疼痛、短暂眩晕、恶心、呕吐及失眠等;偶见发热、皮疹等过敏反应和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减少、肌酐清除率降低,以及碱性磷酸酶、尿素氮和血清氨基转移酶等升高。也有尿量减少的病例发生。 |
本品的不良反应少而轻,反应总发生率约为4%,以胃肠道反应为主。少见恶心、食欲下降、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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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史者及肾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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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大观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7-(对羟基苯甘氨酰基)-氨基乙酰氧基头孢烷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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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白色片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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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得静脉给药。应在臀部肌肉外上方作深部肌肉注射,注射部位一次注射量不超过2g(5ml)。2.本品与青霉素类无交叉过敏性。3.发生不良反应时,对严重过敏反应者可给予肾上腺素、皮质激素及(或)抗组胺药物,保持气道通畅,给氧等。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 ;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及有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引起假膜性肠炎。 5.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病人的抗球蛋白(Coombs)试验(直接)可出现阳性 ;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有假阳性反应 ;血尿素氮、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有短暂性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