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枣庄)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027 |
国药准字Z3702117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嗽化痰。用于痰热蕴肺所致的咳嗽、咯痰,支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
副作用 |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枇杷叶、百部、白前、桑白皮、桔梗、罂粟壳、薄荷脑。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至黄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凉、微苦涩。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甜、有麻感。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