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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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5g |
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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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锦州九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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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027 |
国药准字H2102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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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嗽化痰。用于痰热蕴肺所致的咳嗽、咯痰,支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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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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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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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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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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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枇杷叶、百部、白前、桑白皮、桔梗、罂粟壳、薄荷脑。 |
磷酸苯丙哌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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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至黄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凉、微苦涩。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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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服用时需整粒吞服,切勿打开或溶解后服用,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