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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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3g,5g |
100ml/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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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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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957 |
国药准字H20041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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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用于咳嗽及支气管炎咳嗽。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过敏性及疾病及花粉症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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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5毫升,5~11岁儿童一次10毫升,每4~6小时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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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服。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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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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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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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枇杷叶、罂粟壳、白部、白前、桑白皮、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32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毫克和马来酸氯苯那敏0.2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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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红色的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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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痨病、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去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运动员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抑郁症及哮喘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