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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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N/A |
每粒装0.3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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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有药业扬州有限公司 |
福州闽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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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1149 |
国药准字Z20050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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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肝肾,润肺明目。用于头目眩晕,虚损久咳。 |
本品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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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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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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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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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者忌服。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出血倾向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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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丹参、三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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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颗粒及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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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糖尿病患者慎用。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3.本品应餐后服用。4.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与含藜芦药同用。 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过敏体质慎用。 4.孕妇、儿童慎用。 5.药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