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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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按他莫昔芬计) |
16.7ml: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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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星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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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545 |
国药准字H20073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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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治疗女性复发转移乳腺癌。 2.用作乳腺癌手术后转移的辅助治疗,预防复发。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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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10mg(1片)口服,每天2次,也可每次20mg(2片),每天2次。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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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治疗初期骨和肿瘤疼痛可一过性加重,继续治疗可逐渐减轻,少数病人有不良反应,其中胃肠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生殖系统、月经失调、闭经、阴道出血、外阴瘙痒、子宫内膜增生、内膜息肉和内膜癌.皮肤:颜面潮红、皮疹、脱发.骨髓:偶见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肝功:偶见异常;眼睛:长时间(17个月以上)大量(每天240-320mg)使用可出现视网膜病或角膜浑浊。罕见的,需引起注意的不良反应;精神错乱,肺栓塞(表现为气短),血栓形成,无力,嗜睡。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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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有眼底疾病者禁用。 |
1 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 2 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 3 怀孕和哺乳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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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化学成分枸橼酸他莫昔芬化学名称为:(Z)-N,N-二甲基-2-[4-(1,2-二苯基-1-丁烯基)苯氧基]-乙胺枸橼酸盐分子式:C26H29NO·C6H8O7分子量:563.65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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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微苦,涩、辛。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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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有肝功能异常者应慎用。如有骨转移,在治疗初期需定期查血钙 有肝功能异常者应慎用。如有骨转移,在治疗初期需定期查血钙 。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