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60片(苏州第壹) |
0.4g |
|
生产企业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449 |
国药准字H2010008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治疗女性复发转移乳腺癌 2.用作乳腺癌手术后转移的辅助治疗,预防复发。 |
本品为正常细胞保护剂,主要用于各种癌症的辅助治疗。在对肺癌、卵巢癌、乳腺癌、鼻咽癌、骨肿瘤、消化道肿瘤、血液系统肿瘤等多种癌症患者进行化疗前应用本品,可明显减轻化疗药物所产生的肾脏、骨髓、心脏、耳及神经系统的毒性,而不降低化疗药物的药效。放疗前应用本品可显著减少口腔干燥和粘膜炎的发生。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0mg(1片),每天2次,也可每次20mg(2片),每天2次。 |
1 对于化疗病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溶于0.9% 氯化钠注射液50ml中,在化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滴注,15分钟滴完。 2 对于放疗病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200~300mg/m2 ,溶于0.9% 氯化钠注射液50ml中,在放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滴注,15分钟滴完。 3 推荐用止吐疗法,即在给予本品前及同时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10mg及 5-HT3受体拮抗剂。 4 如果收缩压比表中所列基准值降低明显,应停止本品输注。 基线收缩压(mmHg) <100 100~119 120~139 140~179 ≥ 180 输注本品收缩压降低(mmHg) 20 25 30 40 50 如血压在5分钟内恢复正常且患者无症状,可重新开始注射。 |
|
副作用 |
治疗初期骨和肿瘤疼痛可一过性加重,继续治疗可逐渐减轻。少数病人有不良反应。其中胃肠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生殖系统:月经失调,闭经,阴道出血,外阴搔痒,子宫内膜增生,内膜息肉和内膜癌;皮肤:颜面潮红,皮疹,脱发。骨髓:偶见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肝功:偶见异常;眼睛:长时间(17个月以上)大量(每天240~320mg)使用可出现视网膜病或角膜浑浊。罕见的需引起注意的不良反应:精神错乱,肺栓塞(表现为气短),血栓形成,无力,嗜睡。 |
1.头晕、恶心、呕吐、乏力等,但患者可耐受。 2.用药期间,一过性的血压轻度下降,一般5~15分钟内缓解,小于3%的患者因血压降低明显而需停药。 3.推荐剂量下,小于1%的患者出现血钙浓度轻度降低。 4.个别患者可出现轻度嗜睡、喷嚏、面部温热感等。 |
|
禁忌 |
有眼底疾病者禁用。 |
1 低血压及低血钙患者慎用。 2 对本品有过敏史及对甘露醇过敏患者禁用。 |
|
成分 |
枸橼酸他莫昔芬。 化学名:枸橼酸他莫昔芬 分子式:C26H29NO·C6H8O7 分子量:563.65 |
主要成分:S-2-[3-氨丙基胺]乙基硫代磷酸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
|
注意事项 |
1.有肝功能异常者应慎用。如有骨转移,在治疗初期需定期查血钙。 2.运动员慎用。 |
1.由于用药时可能引起短暂的低血压反应,故注意采用平卧位。 2.本品只有在放化疗前即刻使用才显示出有效的保护作用,而在放化疗前或后数小时应用则无保护作用,这与其药代动力学相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