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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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μg*20粒/盒 |
0.5g*100片/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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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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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501 |
国药准字H44021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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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佝偻病和软骨病、肾性骨病、骨质疏松症、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本品为补钙剂,用于预防和治疗钙缺乏症,如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骨发育不全,佝偻病,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绝经期妇女钙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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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慢性肾功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症:每次0.5m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儿童,应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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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小剂量单独使用(<1.0m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偶见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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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高钙血症、高钙尿症、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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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葡萄糖酸钙0.5克(相当于钙4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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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淡黄色至深黄色油状液。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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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 2.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 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
1.心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尿钙或血钙浓度过高者禁用。3.洋地黄化病人禁用。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