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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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μg*20粒/盒 |
5g:50mg(按钙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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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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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501 |
国药准字H32025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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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佝偻病和软骨病、肾性骨病、骨质疏松症、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钙缺乏症,如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骨发育不全、佝偻病以及儿童、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绝经期妇女、老年人钙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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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慢性肾功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症:每次0.5m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儿童,应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包,一日3次,用温开水冲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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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小剂量单独使用(<1.0m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1.嗳气、便秘。2.偶可发生奶-碱综合征,表现为高血钙、碱中毒及肾功能不全。(因服用牛奶及碳酸钙、或单用碳酸钙引起)。3.过量长期服用可引起胃酸分泌反跳性增高,并可发生高钙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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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高钙血症、高钙尿症、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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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
本品每包含牡蛎碳酸钙按钙计50毫克。辅料为:蔗糖、糊精、吐温-80、明胶、柠檬酸、甜味剂、香精、柠檬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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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淡黄色至深黄色油状液。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酸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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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 2.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 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
1.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牡蛎碳酸钙颗粒。3.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