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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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μg |
0.25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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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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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14 |
H2017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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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1. 佝偻病和软骨病。 2. 肾性骨病。 3. 骨质疏松症。 4. 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和骨软化症。 |
1.骨质疏松症。 2.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和软骨病,跖骨头骨软骨病。 3.肾性骨病。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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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慢性肾功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症:每次0.5m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 2.儿童,应遵医嘱。 |
口服: 1.成人,骨质疏松症和慢性肾功能不全:每次0.5μ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 2.儿童,应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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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小剂量单独使用(<1.0m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1.小剂量单独使用(<1.0μ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 2.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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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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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学名称:(5Z,7E)-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分子式:C27H44O2 分子量:400.64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其化学名称为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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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至深黄色油状液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淡黄色油状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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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2. 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 3. 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 4. 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
1.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2.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 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 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