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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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250mg/瓶 |
50mg*3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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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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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304 |
国药准字H20045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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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严重外伤感染。 |
本品适用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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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喷涂于患处,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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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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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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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米卡星,其化学名称为:O-3-氨基-3-脱氧-α-D-葡吡喃糖基-(1→6)-O-[6-氨基-6-脱氧-α-D-葡吡喃糖基-(1→4)]-N′-(4-氨基-2-羟基-1-氧丁基)-2-脱氧-D-链霉胺。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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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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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品,禁止内服。 2.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之处。 3.本品不应往耳内喷涂。 4.深部感染应注意清除创面脓块后使用。 5.本品为无菌产品,启开包装后,应尽快使用。 6.发现不良反应应停止使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哺乳期妇女、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