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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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250mg/瓶 |
每片重0.5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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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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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304 |
国药准字Z1096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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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严重外伤感染。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感染及炎症。如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病毒性肺炎等疾病引起的发热、胸痛、咳嗽、咽喉红肿疼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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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喷涂于患处,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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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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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任意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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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米卡星,其化学名称为:O-3-氨基-3-脱氧-α-D-葡吡喃糖基-(1→6)-O-[6-氨基-6-脱氧-α-D-葡吡喃糖基-(1→4)]-N′-(4-氨基-2-羟基-1-氧丁基)-2-脱氧-D-链霉胺。 |
连翘、金银花、黄芩。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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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片后显棕黄色至棕红色;气微,味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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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品,禁止内服。 2.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之处。 3.本品不应往耳内喷涂。 4.深部感染应注意清除创面脓块后使用。 5.本品为无菌产品,启开包装后,应尽快使用。 6.发现不良反应应停止使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