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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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250mg/瓶 |
100mg*1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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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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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304 |
国药准字H20173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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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严重外伤感染。 |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大肠杆菌等中从头孢克肟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并发作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中耳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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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喷涂于患处,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口服,每次0.1g,每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每次0.2g,每日二次。儿童:口服,每日用量按成人减半。或按每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每日二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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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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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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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米卡星,其化学名称为:O-3-氨基-3-脱氧-α-D-葡吡喃糖基-(1→6)-O-[6-氨基-6-脱氧-α-D-葡吡喃糖基-(1→4)]-N′-(4-氨基-2-羟基-1-氧丁基)-2-脱氧-D-链霉胺。 |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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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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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品,禁止内服。 2.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之处。 3.本品不应往耳内喷涂。 4.深部感染应注意清除创面脓块后使用。 5.本品为无菌产品,启开包装后,应尽快使用。 6.发现不良反应应停止使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2.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