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25mg |
||
生产企业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352 |
国药准字Z2202009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严重外伤感染。 |
清热利胆,解痉止痛。用于急、慢性胆囊炎,胆管炎,胆囊、胆道结石合并感染,胆囊术后综合症,胆道功能性疾患等。 |
|
用法用量 |
外用。喷涂于患处,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米卡星。 |
胆通、溪黄草、茵陈、穿心莲、大黄。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为胶囊剂,内容物呈棕褐色;味苦、涩。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品,禁止内服。2.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之处。3.本品不应往耳内喷涂。 4.深部感染应注意创面脓块后使用。5.本品为无菌产品,启开包装后,应尽快使用。6.发现不良反应应停止使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
本品经查询《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中药卷,复方胆通片项下有下列注意事项: 1、肝郁血虚所致胁痛不宜使用。 2、方中含有泻下、清热解毒之品,孕妇忌用。 3、服药期间饮食宜用清淡易消化之品.忌食辛辣油腻之品。 4、本药苦寒泄降,易伤正气,年老体弱者慎用;中病即止,不可过量、久用。 5、用于急性胆囊炎及胆囊、胆道结石合并感染时,应密切观察病情,如体温、胁痛、黄疸等症状进一步加剧时,应请外科紧急处理。 6、本品主要适用于泥沙样或较小的结石,若结石较大,或出现梗阻以致药物排石无效时,应采取碎石或手术等相应治疗措施。 本品含胆通(羟甲香豆素),经查询《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卷,羟甲香豆素项下有下列注意事项:羟甲香豆素单独使用时1、个别患者可有头晕、腹胀、胸闷、皮疹、腹泻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大剂量可引起胆汁分泌过度和腹泻,梗阻性或传染疾病所致黄疸病人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