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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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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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东汝阿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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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064 |
国药准字Z20026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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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 |
养血润燥,祛风。用于血虚风燥,肌肤失养所致的手足皲裂、干性脂溢性皮炎、皮肤干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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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烊化兑服,3~9克。 |
涂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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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瘙痒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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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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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胶。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人参茎叶总皂苷,蜂王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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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长方形块、形块或丁状,黑褐色,有光泽。质硬而脆,断面光亮,碎片对光照视 呈棕色半透明状。气微,味微甘。 |
本品为淡粉色或类白色乳膏;气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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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油腻食物。 2. 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 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 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本品宜饭前服用。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有霉菌感染,或伴有足癣(脚气)者应在医师指导下配合其它药物治疗。 3.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4.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