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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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6g |
每袋装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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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华鹏药业有限公司 |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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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233 |
国药准字Z20063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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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血,止血,滋阴润肠。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多种出血证;阴虚证及燥证。 |
养血平肝,活血通络。用于血虚肝旺所致头痛,眩晕眼花,心烦易怒,失眠多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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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内服:烊化兑服,5~10g;炒阿胶可入汤剂或丸、散。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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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恶心、呕吐,罕见皮疹,停药后即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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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脾胃虚弱、消化不良者慎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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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胶 |
当归、川芎、白芍、熟地黄、钩藤、鸡血藤、夏枯草、决明子、珍珠母、延胡索、细辛。辅料为:微晶纤维素、薄膜包衣预混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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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呈长方形块、方形块或丁块。黑褐色,有光泽。质硬而脆,断面光亮,碎片对光照视呈棕色半透明微。气微、味微甘。 |
本品为包薄膜衣的浓缩丸,除去薄膜衣后显深棕色或棕黑色;气微,味特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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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有平缓的降压作用,低血压者慎用。3.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