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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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6g |
0.3gx12片x3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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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华鹏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上药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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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233 |
国药准字Z20033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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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血,止血,滋阴润肠。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多种出血证;阴虚证及燥证。 |
养血祛风,散寒止痛。外感风寒、瘀血阻滞或血虚失养所致的偏正头痛、恶寒、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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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内服:烊化兑服,5~10g;炒阿胶可入汤剂或丸、散。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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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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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脾胃虚弱、消化不良者慎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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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胶 |
天麻、白芷、川芎、荆芥、当归、乳香(醋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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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呈长方形块、方形块或丁块。黑褐色,有光泽。质硬而脆,断面光亮,碎片对光照视呈棕色半透明微。气微、味微甘。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片后显棕色至灰棕色;气微香, 味微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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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主要治疗风寒头痛,或能明确诊断的头痛属外伤后遗症者,血虚及血瘀头痛患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 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 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