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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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g(相当于饮片7g);每袋装10g(相当于饮片14g)。 |
0.38g*36粒/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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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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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601 |
国药准字Z2005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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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消炎退热。用于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流感,腮腺炎等病毒性感染疾患。症见头痛,发热,流涕,咳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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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3~6粒,一日3次;小儿2~5岁一次2粒,5~7岁一次2~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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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无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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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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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
鱼腥草、桔梗、桑叶、连翘、荆芥、薄荷、紫苏叶、苦杏仁、芦根、菊花、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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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颗粒或粉末;气香,味辛、苦,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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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时应到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